“好汉,您大人有大量,就饶了我的狗命吧!”
其他三人也迅速掏钱,不停求饶着。
郑森没有拒绝,随手拿起铜钱,但却没有打算放过他们:“带我去你们的帮派驻地。”
一颗牙脸色瞬间一变,又瞬间变幻莫定起来, 似乎进行着激烈的心理挣扎。
郑森的声音,仿佛索命魔音一般:“如果你想继续尝试一下刚才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,可以选择拒绝。”
一股寒意从四人心底冒出来,甚至身上不由自主的感觉有些痛痒, 同时又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无奈。
如果直接一刀砍死,或许他们不会恐惧,可那种生不如死的痛痒,真的太折磨人了。
在权衡利弊之后,一颗牙还是认怂了:“好汉!我可以带您过去,不过请你不要伤害我的家人,我愿意给您做牛做马,求您了!”
“带路吧!”
哭丧着脸的四人,一脸憋屈和害怕,在前面带着路。
七弯八拐了二十几分钟,来到了一片低矮破旧的贫民窟,盘踞在这里的黑巾帮,就是一颗牙等人的帮派。
整个扬州城大大小小的帮派,一共也十几个,黑巾帮这是一个小帮派, 人数一百三十多,还有三百多老弱病残。
郑森一进门, 二话不说。
直接赏了所有人一针生死符, 帮主黄大彪在地上打滚了五分钟后,就直接跪了。
就在黄大彪的小房子里面。
郑森听着对方的陈述, 初步了解清楚了黑巾帮的情况。
青壮134人,老弱病残328人,粮食43石,钱币折合126贯,房产57间,刀剑21把,以及一些小匕首、木棍。
与其说是黑帮,倒不是说是难民营。
其实除了前三个大帮派,剩下的小帮派,都和黑巾帮大同小异,不少人都是混不下去,才选择抱团取暖。
他们一年到头也捞不到多少钱,小混混就是那种连造反都不敢的渣子,他们只能在扬州城内欺软怕硬。
在生死符的胁迫下,黑巾帮被郑森收编了。
当然,接下来还需要逐步改造这些人,不然他们可没有资格作为郑森的部下。
贫民窟内。
黄大彪很快进入了狗腿子的角色,毕竟这个家伙拉起一帮人,也是为了生存罢了,在这种有武功的世界,当小混混的风险也不小。
像今天这样,遇到郑森这种高手,压根就反抗不了。
黄大彪能当上头目,只是凭借他拼命三郎的狠劲,并没有掌握什么武功之类。
其实这也在郑森的意料之中,穷文富武是非常现实的,在这个世界中,更是如此。
世家大族、大门派、朝廷掌握了庞大的资源,无论是知识,还是物质,都碾压贫民。
连寒门都不是的黄大彪,根本没有学武学文的机会。
别看瓦岗寨是起义军,但李密、程咬金等人,可不是什么贫民,而是地方豪强。
这也是隋末乱世和其他朝代不一样的地方。
豪强、世家大族才是这个时代的核心力量,也是隋朝灭亡的推手。
杨广太急了,又眼高手低,世家大族的反扑,彻底葬送了隋朝。
对于杨广这个人,郑森只能说毁誉参半,而对于隋朝的改革,他知道杨广犯了一个绝大部分改革者都会犯的错。
那就是没有培养出大量忠于自己的人员,想依靠旧势力的官僚,完成所谓的变革,简直是痴心妄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