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风,据说好几年前的那一场,god第一次出场的时候,他的对手是两头雄狮。
所有人都买雄狮赢,只有他自己买了自己赢。
那一场比赛,不知道让他挣了多少个亿,有人估算,足够买下整个华尔街。
god出现的次数很少,但每一次都给大家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。
他的对手很强,而他更强。
男人崇尚力量,崇尚强者。
女人在房间里看着,指尖捻着一颗青提,许久才问一旁的人。
“他这次的对手是?”
“四头狼,其中一头是狼王。”
女人的指尖顿住,眼睛眯了眯。
“他在华国是发生什么事了么?”
“不知,先生不让我们跟着,也不让我们打听他在华国的任何事情。”
女人笑了一下,将染了青提汁的指尖伸了过来。
保镖连忙托起她的手,跪下,一根一根的舔舐干净。
女人另一只手拿着扇子,轻轻敲了敲。
“他大概是谈恋爱了,之前你们不是遇到了萧初晴么?今晚把萧初晴送去他房间吧,以前他不是说要和萧初晴结婚?”
指尖的痒意传遍全身,她的眼波流转,看到格斗场的中央已经开始了。
余光瞥见保镖的某个部位,轻笑,“这就有反应了?”
保镖不说话,恭恭敬敬的将她的手还了回来,“夫人,还要茶水么?”
女人的身材很漂亮,穿着旗袍的时候,更是前凸后翘,谁能想到,十年前她还是刚结婚的一个不受待见的下堂妇。
屋内还站着其他保镖,此刻都没敢去看她。
她的猫步专门练过,每一步都踩得恰到好处。
哪怕今年已经三十三岁,依旧风韵犹存。
最成熟的女人,总是最懂怎么撩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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